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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职责: (一)监测分析高技术产业发展动态,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和实施年度计划。 (二)研究提出高技术产业化战略、规划、重点领域和政策措施,指导和推动高技术产业化机制的建立,促进产业技术进步。 (三)研究拟订促进新兴产业发展的战略、规划和政策,制定相关产业政策,研究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培育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形成。 (四)研究拟订信息产业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拟订产业政策,衔接平衡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电信业和邮政业等行业规划和政策,研究协调信息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监测分析信息产业经济运行状况,研究推进电信、邮政等体制改革。 (五)研究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发展战略、规划和年度指导性计划,提出信息化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信息化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重点领域的信息化建设。 (六)衔接科技规划及相关政策,研究提出国家产业技术政策,指导协调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发展,推动技术创新有效运行机制的建立,提出加快企业技术进步的政策措施,促进产学研联合,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 (七)研究提出激励和引导高技术产业发展投入的相关政策。负责管理国家产业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和归口的国家财政性建设资金。 (八)审核高技术产业重大项目并协调其布局,审核归口的国家财政性资金建设项目、信息化重大项目;编制并组织实施国家高技术产业化示范工程、国家重大技术装备研制、重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开发、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技术创新工程、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和企业技术中心等发展计划;指导协调国家高技术产业基地建设。 (九)协调组织相关的国际合作和国际交流。 (十)承办委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处级机构: 综合处,新兴产业处,信息产业处,信息化处,产业技术处,创新能力建设处。 |